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学院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学院自2005年建立语委测试站以来,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全院各部门积极配合下,语委测试站的相关人员积极扎实的做好全院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取证工作以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的系列工作,得到了省语委的肯定,为学院申报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于2011年12月顺利获得了国家语委的审批。在省语委2012年的年度工作会上,学院语委测试站的负责人李爱玲老师参加了会议并上台领奖。获得此项殊荣,对于继续推进学院语言规范化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