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1、学院工会办公室于3月1日至10日期间办理2017年第1季度职工补充保险(退保、续保、新参保)业务(注:办理退保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2、在职教职工可办理新参保业务(参保金:1万,2万,3万,参保人员必须65周岁以下)
3、本季度到期红利预计将于2017年3月25日后开始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根据职工补充保险规定: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不再具有保险功能,可以到期后退保;如果到期不退保,只能领取红利不再具有保险功能。)
咨询电话:8554955;13854615911
思想政治工作科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