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会员提供伤害慰问金的通知
中互胜字【2016】 5 号
各代办处:
为更好地发挥互助保障工作的救助作用,加大对遭受意外伤害会员的保障力度,经管委会批准,胜利油田办事处定于2016年4月1日起,对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并符合理赔条件的出险会员,给予一定的伤害慰问金。具体标准是:凡参保会员遭受意外伤害(不含意外伤害死亡)并达到伤残给付标准的,在按规定给付互助保障金的同时,依据会员参保情况,每份再给予180元的慰问金。
特此通知。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胜利油田办事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