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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文明建设评比的通知

时间:2012年12月15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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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党委、老年管理中心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2年,学院广大教职工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比学赶帮超暨精细管理深化年活动,不断加强、改进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形成了比学赶超、开拓创新、拼搏奉献、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促进了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研究决定,从12月13日起,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文明建设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今年的学院文明建设总结评比工作,要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院发展改革稳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原则,认真总结一年来本单位在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后勤服务、协调管理和构建和谐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经验;认真总结”创先争优促发展,打造一流立新功”主题活动,强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三基”创建的成果和经验;认真总结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职工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的成果和经验。同时,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为搞好2013年文明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各单位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文明建设总结评比工作,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决不迁就照顾,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立得住、叫得响,真正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要通过总结评比工作实现凝心聚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为学院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比范围、类别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及类别

三所分院、直属科级单位、科级单位参加“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全院各基层单位参加“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的评选;凡学院在岗的局法人劳动关系职工均可参加“文明建设先进职工”的评选,其中参加工作和调入学院不足一学期者,离岗时间超过一学期者,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都只做总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1.“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

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指标:直属科级单位2个指标,6个教学系2个,其他科级单位3个;三所分院直接向学院自主申报。不参加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的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加盖公章后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部

管理局“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指标 4个,从连续两年获得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单位中产生:三所分院原则上产生1个指标,6个教学系产生1个指标,其他科级单位产生1个指标,直属科级单位1个指标。

2.“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的评选

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指标19个。

三所分院分别各评选推荐2个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6个教学系学院“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指标7个,其他科级单位2个,机关职能部门2个,直属科级单位2个。

3.“文明建设先进职工”的评选

学院“文明建设先进职工”指标64个(各单位分配指标见文件附件);

管理局“文明建设先进职工”推荐指标9个,从学院“文明建设先进职工”中推荐产生,学院机关和院本部推荐指标4个、建设工程分院推荐指标2个、交通工程分院推荐指标2个、医疗卫生分院推荐指标1个。

学院机关和院本部“管理局文明建设先进职工”4个指标中,机关和直属科级单位1个,培训管理系统1个,六个教学系1个,其他科级单位1个

三、评比条件

(一)“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条件

1.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和党内生活制度,廉洁勤政,重培训,懂教学,会管理,开拓创新意识强。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

2.落实“做大做强职业培训,做精做强学历教育”的发展思路,全面落实完成职业培训、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生产经营、后勤服务工作的各项计划任务,培训质量、教育质量、经济效益等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学院先进水平。

3.重视教职工队伍建设,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教法的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果。教科研活动效果显著。落实教职工培训工作,教职工业务素质高。

4.高度重视“三基”工作。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建设、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基础工作、以岗位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训练取得显著成效。安全教学,安全培训,安全实习,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挖潜增效,无责任事故发生。

5.教职工队伍稳定,凝聚力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

6.教职工工作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食堂管理、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达到学院先进水平。

7.执行一票否决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的评选:

(1)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2)按照《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予以一票否决的;按照《关于做好特殊时期稳定工作的特别规定》应予以否决的。

(3)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被判刑的;在全面考核或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信任率(“好”、“较好”票之和)低于75%的。

(4)严重违反规划、计划有关规定,违反建设项目、建设程序搞计划外工程,存在严重虚报的。

(5)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年违纪金额20万元,设立小金库、帐外帐和被油田外部检查、收缴、罚款10万元以上的;违纪总额低于上列总额界限,但被学院或者油田查出后拒不按要求整改的。

(6)出现计划外生育。

(7)校务公开,民主监督考核不合格。

(8)安全生产超控制指标。

(9)申报时弄虚作假。

(二)“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不再另行制定评比条件,参照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条件和文明建设先进职能部门条件进行。

(三)“文明建设先进职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具有良好的岗位技能素质。坚持岗位成才,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有较高的劳动技能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活动,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于学院的改革发展、教学培训与管理服务工作中,以实现学院培养目标、树立学院良好形象为己任,自觉加压,勇挑重担,在培训教学、管理服务和文化建设中做出了较大贡献。

4.具有较强的和谐共赢理念。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具有较强的现代管理理念。按照HSE等管理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禁令,质量、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未造成任何大小事故,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12年度的文明建设总结评比工作,从2012年12月13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申报学院和管理局“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学院“文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的材料及管理局、学院两级“文明建设先进职工”推荐名单于2012年12月17日交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部

五、几点要求

(一)文明建设总结评比工作是学院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对各单位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总检阅和总考核,对于鼓励先进,改变后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学院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

(二)申报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真正把具有开拓创新和与时俱进精神、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在评选范围内的单位不申报相应层次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当选。

(三)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激发干劲,形成争创先进、学赶先进、奋发进取的氛围,以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附件:

      1、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2年度“文明建设先进职工”评选名额分配表

      2、相关推荐表格

 

 

 

 

          中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委员会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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