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1年胜利油田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胜油劳字〔2011〕3号,有关安排,现就2011年高级工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价对象及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或累计工龄15年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7年以上,经本工种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
二、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单位审查:7月25日前报劳动工资部305房间。
三、有关要求
申报评价须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培训证书等),以便于审核.
劳动工资部
二О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