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各单位报销业务的及时处理,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决算任务,现将各类经济业务报销时间及具体办理手续要求如下:
一、按照管理局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要求,学院与胜利油田胜大超市发生的千元及以上业务必须通过内部转账结算,考虑到内结的时间,要求与胜大超市发生的经济业务需在12月12日前将发票送交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进行内结。因12日后无法保证完成结算流程,财务也不再受理此类业务。
二、预算内费用于12月12日前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请在12日前与财务结合,研究业务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