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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时间:2009年07月10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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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胜油局财资发〔2009〕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存栋 
副组长:赵宪强  殷树清  廉庆存   乔  军  刘恩辉  单方利  单连金
成  员:崔廷主   王   洪  杨形田   李相东  甘翠如  张海丽 
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成员单位有学院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张海丽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制订资产清查工作实施细则,对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现场检查,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工作报表编制及汇总上报等项具体事宜,确保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清查资产标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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