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校园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9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年09月04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使全院师生员工、家属勿忘国耻,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按照管理局人防办通知,胜利油田防空警报试鸣定于9月18日11时30分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18日11时30分全油田统一组织鸣放防空警报。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指挥
  防空警报试鸣由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组织指挥。通过无线遥控发射系统和采用手动控制操作向警报器所在单位下达警报试鸣命令。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准确地发放警报。遥控接收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2秒钟后启动手动操作系统。
    三、防空警报信号发放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灾警: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的要求
  1、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落实防空警报试鸣制度,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控制系统保持完好程度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认真调试天线的方向、位置,以达到最佳接收效果。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在试鸣前组织人员对警报试鸣准备情况进行抽查。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检查警报设施,做好试鸣的一切准备工作。通过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增强油田职工家属和在校学生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2、在试鸣前,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对防空警报统空发射系统进行调试。要求各警报器所在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于9月15日8:00将警报器控制箱的总电源开关合上,警报器控制电源开关断开;18日8:00将警报器控制电源开关合上。待试鸣结束后将控制箱电源断开。
    3、警报试鸣结束后,学院将试鸣情况及时反馈到局人防办公室。
    4、在试鸣前5天,油田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周密安排,确保防空警报试鸣成功。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综治办、治保中心
                                      二○○九年九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公安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私家车主及驾驶人加入胜利安和私家车协会工作的通知

关闭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电话:0546-8680700 8680697(传真)

鲁ICP备05017419号  鲁公网安备:37050202370818

等保测评备案证明编号:37911843001-00002